「嘉義縣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」、「初選報名注意事項」及「家長回條」各 1 份。
說明:
一、本簡章公布後,請各校於學校網站公告並提供索取,並加強宣導週知。
二、申請鑑定: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 104 年 6 月 12 日前(申請管道一及管道二)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。
三、報名:
(一)管道一: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者,學生於 104 年 7 月 3 日(星期五)前至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,並繳交初審通過相關資料,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,統一於 104 年 7 月 7 日(星期二)向承辦學校東石國民中學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。
(二)管道二:經所屬國小初審通過者,學生於 104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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